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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等部门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文市发〔2005〕10号)、省委宣传部等《关于关于对违法违规网吧、淫秽口袋书和有害卡通画、互联网有害信息进行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》(豫文明办〔2005〕15号)等文件精神,维护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正常经营秩序,根据上级部署,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网吧专项行动工作,现就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等法律、法规为依据,以上级文件通知为总要求,精心组织,集中力量,全面整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,严厉打击网上传播有害信息行为,净化和规范网络经营活动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。
二、整治重点
对网吧要求:
1、必须安装并运行公安机关指定的安全管理软件。每台工作站必须安装安全管理软件客户端,不得安装非行政管理指定的管理软件。杜绝只安装个别机器应付检查,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2、由于特殊原因需暂时中段软件运行的,须主动向当地网监部门电话请假说明情况,并且在24小时内恢复连通。24小时不能恢复的,要写出书面申请交当地网监部门,有网监部门派人现场检查后方可延长中段时间。
3、安装有系统还原软硬件的,必须至少保留一个非还原分区,系统日志及聊天软件必须放在非还原分区上。
4、每个上网人员必须持本人的网络身份卡上网。
5、人员、场地、机器数有变动,要向当地网监部门写出书面申请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6、网吧有关人员(业主、安全员、技术员、巡视员等)联系方式有变动,及时向当地网监部门报告。
对各县网监部门要求:
1、整治行动结束后,各县网吧在线率达到100%,机器在线率达到100%。
2、各县如有网吧请假,县网监部门同意后须向网警支队报告。
3、网吧有关人员(业主、安全员、技术员、巡视员等)联系方式有变动,县网监部门须向网警支队报告。
4、网吧在线率及机器在线率网警支队每月通报一次,并作为年终考评主要项目之一。
5、整治行动结束后,各县网监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检查,杜绝无卡上网和公卡上网现象,支队将采用技术手段和暗访方式对各县进行不定期检查,一经发现上述情况,在通报批评的同时,扣分与年终考评挂钩。
三、时间安排
专项行动共分四周进行。
1、动员部署阶段(8月18日)
2、网吧准备阶段(8月19日—8月28日):8月22日前各网吧对安全管理软件进行恢复和调试。8月23日至8月28日(第一周)各网吧对实名刷卡进行准备。
3、检查验收阶段(8月23日—9月18日):其中8月23日至8月28日(第一周)只检查软件运行情况。8月29日至9月11日(第二、三周)全面检查。9月12日至9月18日(第四周)对各县抽查。
四、其他要求
各县网监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,要统一思想,高度重视,结合本地实际,根据动员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工作,务必在9月11日前结束工作迎接市局抽查。每周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,结束后上报工作总结。(上报到FTP—网警支队—管理防范—专项行动—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网吧专项行动目录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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